黃江[上海閔行法院法官]

黃江[上海閔行法院法官]

黃江,自稱閔行法院法官因上海釣魚執法的“9·8張暉事件”受害人不肯撤訴而前去其公司質問,大吵大鬧,有失法務部門人員身份。

基本信息

簡介

黃江,上海閔行法院法官,因“9·8張暉事件”受害人不肯撤訴而前去其公司質問,並沖受害人大吼:“張暉,你要聽話!你回來!不能走!”,後應受害人律師郝勁松出面,事件方才平息。

背景

2009年9月8日,上海城市交通執法大隊“釣魚”執法,上海白領張軍(化名)因好心幫載自稱胃痛要去醫院的路人,結果卻被城市交通執法大隊認定為載客黑車,遭扣車與罰款1萬元。原來那名路人是執法大隊的“鉤子”,專門誘人入瓮的。該名“鉤子”還強行拔掉張軍的車鑰匙,七八個身著制服的人將張拖出車外。當時他第一反應是碰到強盜打劫了。他想打電話報警,電話也被搶走。張軍稱自己被雙手反扣,還被卡住脖子,被搜去駕駛證和行駛證。對方告訴張,他們是城市交通執法大隊的人。之後兩周有相似遭遇的人先後找到張軍,講述了自己類似被“釣魚”執法的經歷,多數發生在2009年9月14、15、16、18日。上海市政府在2009年10月26日要求城管向人民民眾道歉。

事件經過

09年10月26日下午4點,郝勁松接到張暉電話說閔行法院的法官已到他公司,讓郝勁松過來。郝勁松隨後帶記者趕往張暉的公司,在公司大門口,郝勁松看到了只在電視上見過的風度翩翩的閔行交通大隊劉建強隊長,劉隊長帶著自己的律師來給張軍送達“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決定書,張暉收到後在回執上籤字,該決定書寫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本大隊決定:撤銷本大隊2009年9月14日作出的NO.220090297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持本決定書和《代收罰沒款收據》原件到上海市閔行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財務結算中心(上海市閔行區莘松路555號809室)辦理罰沒款退款手續。
4點15分,站在公司大門外的郝勁松突然聽到門內有人大吼:“張暉,你要聽話!你回來!不能走!”,郝勁松迅速衝進大門,看到一個四十多歲穿便裝的男子正在對張暉大吼,面孔由於憤怒而扭曲,正用粗胖的手指著張暉,準備衝過去,中間相隔五米。張暉滿臉憤怒,郝勁松迅速迎了上去,截住這名陌生男子問,你是什麼人?哪個單位的?該男子回答,我是法官,郝勁松又問,你是哪兒的法官,該男子回答,我是閔行法院行政庭的法官。
此閔行法院法官到張暉公司,置公司領導及前台幾次勸告不顧,執意要求在張暉所在公司占用會議室,進行所謂“談一談”張暉答應可以談,但請不要在公司里談,這和公司無關,可以到外面談,但此法官仗著“法官”身份,執意在張暉公司不願提供會議室的情況下不肯走,也不同意去外面找地方商談。其目的是為了給張暉及其公司施加壓力,製造不良影響,儘管其一再要求商談<不知道他想找我談什麼>,卻無半點誠意,其真實目的是為了讓張暉難堪,步步緊逼,名為商談,實心難測,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行政訴訟並不適宜調解,而此黃江法官聲稱為張暉案的主審法官,不知到底是出於什麼目的所做以下一切。

現場錄音文字

郝:你叫什麼名字?
男子:我姓黃。
郝:黃?你是不是叫黃江?(據張暉說,昨天有一個自稱黃江的閔行法官給他打了九次電話,其中一次,一個據稱是法院工作人員的女士還打到張暉家裡,張暉問你是怎么知道我家電話的?此工作人員回答,我們是辦案需要,通過派出所查到你家電話)
郝:我是郝勁松,是張暉的代理人,你憑什麼對我的當事人大喊大叫?
黃:法院開展工作,當事人、代理人有沒有義務配合?
郝:那有必要在單位談嗎?
黃:不是必要不必要的問題,現在是我們按照具體的情況,找他談話,我們讓企業安排一個場所,有什麼不合適的地方嗎?
郝:要談到外面談,到外面談。
黃:郝先生,你不要拒絕,不講道理。
張暉:誰不講道理?
郝:(對張暉說)請個假,到外面談。
黃:這樣的話,你們什麼意圖,我就要質疑了。你到底要搞什麼東西呀?!你到底要搞什麼東西?!
郝:你到法庭上去質疑吧!黃法官,你到法庭上去質疑吧!
黃:你是懂法律的人,中政大的研究生,是不是啊?你懂法律吧?
郝:嗯,說的還有點譜。
黃:對不對!這不是有譜沒譜的問題,請講法言法語。
郝:我告訴你,咱們都理性點,別給我大聲嚷嚷!
黃:不存在不理性的問題,我講的每一句都要負責的,不存在不負責的問題。
郝:你所說的每一句話,在24小時內通過網際網路將傳遍全世界!我告訴你!
黃:沒問題呀,不存在不負責的問題。我們是按照法律規定來開展工作,你搞清楚這個關係(黃用手指著郝勁松的鼻子)。
郝:別給我用手指來指去的!黃江!我告訴你黃江!
黃:我這個講話可能比較激動,但是我講的每一句話都是負責的.(黃又用手指著郝勁松的鼻子)
郝:別給我拿手指來指去的!講點禮貌!有點法官的樣子!
黃:搞清楚這個關係.
郝:有點法官的樣子嗎?你,黃江?!
黃:委託代理人,你也是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
郝:少給我拿手指來指去的,我告訴你! (郝用手近距離指著黃的鼻子)
黃:好,我可以接受,沒問題.
郝:改了!
保全:不要吵好嗎,不要吵好嗎?
黃: 請你們配合.
張軍: 你剛才說,你聽話,什麼叫我聽話?我們領導說不要在我們公司,可以,我要找另外一個地方談話.
黃:你這是找藉口(用手指著張軍的鼻子)
張軍:你又指我,你指我乾什麼?這不是開庭!
郝:少給我拿手指來指去的!
黃:這裡有媒體記者,我們在請工會的領導,工會的負責人跟企業交涉.
郝:跟企業交涉?他是個人.
張軍:我是個人.
黃:從企業的這個角度也是有法律義務的.
郝:請你說出這個義務在哪兒?
郝:請問你法律依據在哪兒? 你給我說出來!哪一條?!
黃:不要這樣講話,我的每句話都有法律依據.
郝:黃法官,你對每一句話都負責,我問你法律依據在哪兒?哪條哪款,告訴我,大聲點!
黃:這有點鑽牛角尖了,這種話.法院我明知道我這種身份,我來請你們配合.
郝:說不出來,業務不熟。
張軍:你要談我說我可以談. (中途黃):坐下來談
郝:我直接告訴你吧.你是不是要他撤訴?
張軍:對啊,我就說在外面找個地方坐下來談.
張軍:你剛才說得什麼? 你說張暉要聽話,什麼叫聽話,你不是我父親,你不是我什麼人,我要聽什麼話?!
郝:他為什麼要聽你的話?你以為你是誰啊?
黃:張暉啊! .(同時用手指著張暉鼻子)
張暉:乾什麼,你又拿手指來指去的,請你不要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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